《環境空氣和廢氣 臭氣的測定 三點比較式臭袋法》明年起實施!

點擊次數:2268  更新時間2022-09-26  【關閉

    為(wei) 貫徹《環境保護法》《大氣汙染防zhi法》,防zhi生態環境汙染,改善生態環境質量,規範環境空氣和廢氣中臭氣的測定方法,生態環境部2022年7月14日發布了《環境空氣和廢氣 臭氣的測定 三點比較式臭袋法》,並將於(yu) 2023年1月15日起實施。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環境空氣及各類惡臭汙染源(包括水域)以不同形式排放的臭氣的三點比較式臭袋法。

     

    國標替代

     

    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 1993 年 9 月 18 日批準發布的《空氣質量 惡臭的測定 三點比較式臭袋法》(GB/T 14675—93)在相應的國家生態環境標準實施中停止執行。

     

    本標準與(yu) 《空氣質量 惡臭的測定 三點比較式臭袋法》(GB/T 14675—93)相比,主要差異如下:

     

    1、標準名稱修改為(wei) 《環境空氣和廢氣 臭氣的測定 三點比較式臭袋法》;

    2、增加了實驗過程中使用的材料、儀(yi) 器和設備等實驗用品材質要求;

    3、增加了標準臭液貯備液和使用液的配製過程;

    4、完善了樣品分類;

    5、改進了分析方法;

    6、改進了固定汙染源廢氣樣品分析數據的計算過程;

    7、增加了質量保證和質量控製;

    8、在規範性附錄中增加了實驗人員要求。

    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yu) 環境空氣、無組織排放監控點空氣和固定汙染源廢氣樣品中臭氣的測定。

     

    本標準測定方法是嗅覺器官測定法,不受臭氣物質種類、種類數目、濃度範圍及所含成分濃度比例 的限製。

     

     

     

    原理

    三點比較式臭袋法測定臭氣,是先將三隻無臭袋中的兩(liang) 隻充入無臭空氣,另一隻則按一定稀釋比例充入無臭空氣和被測臭氣樣品供嗅辨員嗅辨,當嗅辨員正確識別有臭氣袋後,再逐級進行稀釋、嗅辨,直至稀釋樣品的臭氣濃度低於(yu) 嗅辨員的嗅覺閾值時終止實驗。每個(ge) 樣品由若幹名嗅辨員同時測定,後根據嗅辨員的個(ge) 人嗅覺閾值和嗅辨小組成員的平均閾值,求得臭氣濃度。

     

     

     

    試劑與(yu) 材料

    章節

    類別

    試劑與(yu) 材料

    要求

    用途

    5.1

     

     

    試劑

    甲基環戊酮(C6H10O

    優(you) 級純

    配製標準臭溶液

    5.2

    β-苯乙醇(C8H10O

    優(you) 級純

    配製標準臭溶液

    5.3

    γ-十一烷酸內(nei) 酯(C11H20O2

    優(you) 級純

    配製標準臭溶液

    5.4

    β-甲基吲哚(C9H9N

    優(you) 級純

    配製標準臭溶液

    5.5

    異戊酸(C5H10O2

    優(you) 級純

    配製標準臭溶液

    5.6

    正丁醇(C4H9OH)標準氣體(ti)

    60 μmol/mol

    嗅覺閾值檢測

    5.7

    材料

    活性炭

     2.5 mm~5 mm

    無臭空氣淨化裝置

    5.8

    分子篩

    分子篩

    無臭空氣淨化裝置

    5.9

    有證標準溶液

    無臭液和標準臭液溶劑

    液體(ti) 石蠟

    附錄B,用於(yu) 嗅辨員的嗅辨測試

    壇墨產(chan) 品編號

    BW903033-YTSL(套標)

    5.11

    甜鍋巴氣味/標準臭使用液

    液體(ti) 石蠟中3-甲基環戊酮

    花香/標準臭使用液

    液體(ti) 石蠟中β-苯乙醇

    成熟水果香/標準臭使用液

    液體(ti) 石蠟中γ-十一烷酸內(nei) 酯

    糞臭氣味/標準臭使用液

    液體(ti) 石蠟中3-甲基吲哚

    汗臭氣味/標準臭使用液

    液體(ti) 石蠟中異戊酸



    儀(yi) 器設備 

    章節

    設備名稱

    要求

    6.1

    真空瓶和采樣袋

    按 HJ 905 惡臭汙染環境監測技術規範要求

    6.2

    抽氣真空泵

    按 HJ 905 惡臭汙染環境監測技術規範要求

    6.3

    真空表

     

    量程0.1 MPa0 MPa,小分度值低於(yu) 或等於(yu) 5 kPa,精度小於(yu) 或等於(yu)  2.5 

    6.4

    真空瓶與(yu) 真空處理裝置

     

    真空瓶與(yu) 真空處理裝置由真空瓶、抽氣真空泵、真空表、氣量計和連接管等組成

    氣量計材質應選用無味材料,連接管應為(wei) 聚四氟乙烯(PTFE)材質或其他無味無吸附材質短管

    6.5

    氣袋采樣箱係統

    按 HJ 905 惡臭汙染環境監測技術規範要求

    6.6

    采樣袋連接頭

    不鏽鋼或聚四氟乙烯等無味無吸附材質

    6.7

    采樣管

    按 HJ 905 惡臭汙染環境監測技術規範要求

    6.8

    空壓機

    按 HJ 905 惡臭汙染環境監測技術規範要求

    6.9

    無臭空氣淨化裝置

    無臭空氣淨化裝置由分氣器、玻璃瓶、活性炭、分子篩、氣 體(ti) 分散管、供氣量調節閥和連接管等組成

    6.10

    配氣襯袋

    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或聚氟乙烯(PVF)等無味材質

    6.11

    注射器

     

    硼矽玻璃材質,型號包括 300 ml100 ml50 ml10 ml5 ml1 ml500 μl100 μl

    6.12

    注射器針頭

    不鏽鋼材質,針頭直徑選擇 1.2 mm0.9 mm0.6 mm

    6.13

    嗅辨袋

    容量 3 L,選用 PET 或 PVF 等無味材質

    6.14

    嗅辨袋連接

    硼矽玻璃材質

    6.15

    矽膠管和矽膠塞

    矽橡膠材質

    6.16

    配氣係統連接管

    PTFE 材質

    6.17

    天平

    實際分度值為(wei)  0.1 mg


    實驗與(yu) 分析

     

    章節

    實驗步驟

    實驗過程

    7.1

    環境空氣和無組織排放監控點空氣采樣

    采樣操作執行 HJ 905 中有關(guan) 規定

    7.2

    固定汙染源廢氣采樣

    采樣操作執行 HJ 905 中有關(guan) 規定

    7.3

    樣品保存與(yu) 運輸

     

    樣品應避光保存,並在 24 h 內(nei) 進行測定

    樣品保存與(yu) 運輸執行 HJ 905 中有關(guan) 規定

    8.1

    實驗員選取

    配氣工作2名,且未參加臭氣樣品的現場采樣

    環境空氣和無組織排放監控點空氣樣品分析由6名嗅辨員組成

    固定汙染源廢氣樣品分析至少4名嗅辨員組成

    8.2

    配氣襯袋選取與(yu) 換裝

    /

    8.3

    嗅辨氣袋的製備

    無臭空氣嗅辨氣袋由空壓機和無臭空氣淨化裝置製備

    嗅辨氣袋可選用壓力稀釋法製備,見附錄C

    8.4

    樣品分析

    分析稀釋梯度:樣品分析稀釋梯度按表1、表2執行

    初始稀釋倍數確定:配氣人員將配製的一組梯度嗅辯氣袋中選出能明顯嗅出氣 味又不強烈刺激作為(wei) 初始稀釋倍數

    嗅辨員嗅辨:對每組3支A、B、C進行嗅辯,挑出注入臭氣樣品並記錄

    9

    結果計算與(yu) 表示

    /

    壇墨產(chan) 品:BW903033-YTSL(套標),產(chan) 品詳情

     9.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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